恒太照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尊龙凯时
发布时间:2022-11-14 14:43:23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于2022年9月19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2年9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322号)尊龙凯时。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恒太照明”,股票代码为“873339”。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6.28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2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2,020.38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10.08%。发行人授予东北证券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55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22,353.38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11.42%。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37.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15.18%,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3.2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尊龙凯时。

  根据《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33.00万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至2,55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22,353.38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总股本的11.42%。

  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28,458户,网上获配股数为2,216.00万股,网上获配金额为13,916.48万元,网上获配比例为0.57%。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337.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15.18%(不含超额配售部分股票数量),发行价格为6.28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116.36万元。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数量(万股) 非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限售期安排

  2 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00 0.00 88.00 6个月

  3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45.00 4.00 41.00 6个月

  5 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4.00 0.00 44.00 6个月

  6 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0.00 0.00 30.00 6个月

  7 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0.00 0.00 30.00 6个月

  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首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2年11月7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33.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2,216.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99.82%,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86.80%。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55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22,353.38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11.42%。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541.84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679.97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照明资讯。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930.11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068.2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4)信息披露费用:21.16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1.19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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