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注:公司已于2022年2月完成购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国星光电21.32%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22年将国星光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对上年同期及上年度末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1300万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股以及已回购B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37,351,507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2022年2月8日,上述用于注销的股份已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399,346,154股变更为1,361,994,647股。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以征收补偿金额183,855,895元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并由南京佛照公司与本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截止至2022年09月30日,南京佛照已收到30%补偿款即55,160,000.00元,涉征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已注销。截止至本报告日,场地移交工作尚在进行中。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南京佛照拟进行清算注销。
公司于2021 年10月22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FSL Lighting GmbH)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正在办理清算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于2022年2月完成购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国星光电21.32%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交易完成后,公司最终将持有国星光电21.48%的股份,国星光电及西格玛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9,568,639.83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76,355,795.71元。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尊龙凯时,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两项议案,即终止实施将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评估价值增资注入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对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挂牌对外转让。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转让部分股权的公告》。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5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尊龙凯时。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照明资讯、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线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1,314.4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4,600.27万元,合计计提5,914.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314.40万元。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损失。2022年1-9月公司计提合同减值损失 36.50万元。
经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对有跌价迹象的存货,采用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778.96万元。
公司每年均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尊龙凯时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2年1-9月公司计提固定资减值准备 784.80万元。
2022年1-9月公司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5,914.67万元,计提后将直接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利润总额 5,914.67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归母净利润3,010.9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的,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公司土地资产,提高资产收益,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尊龙凯时51%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评估价值增资注入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光器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处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同时,董事会同意在对灯光器材公司增资后,将灯光器材公司51%的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若摘牌方成功摘牌,公司将与摘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禅城区汾江北路、工业大道南侧地块范围内土地及房产,共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按公允价格评估后,以评估价一次或分次增资注入灯光器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因受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影响,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撤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转让部分股权的议案》,因受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拟将禅城区汾江北路土地盘活方案调整为交给政府挂账收储,因此终止实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两项议案,即终止实施将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评估价值增资注入灯光器材公司及对灯光器材公司51%股权公开挂牌对外转让事宜。
本次终止实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