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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9 09:38: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二)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01.75万份调整为297.75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4人调整为19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3.75万股调整为349.75万股照明资讯。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01.75万份调整为297.75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4人调整为19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3.75万股调整为349.75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四)本次授予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立达信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及确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增资及收购金额: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加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收购智造绿能有限公司所持有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金额约4.2亿元人民币。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合计金额约4.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1%,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增加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的注册资本并收购智造绿能有限公司所持有立达信泰国的全部股份。

  本次交易所涉主体漳州光电子、立达信泰国、智造绿能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合计金额约4.2亿元人民币(因汇率变动,实际金额将以付款当月的记账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1%。其中,漳州光电子以228,220.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4.2亿元,实际金额将以付款当月的记账汇率计算)对立达信泰国增资,以20.00万泰铢收购智造绿能有限公司持有的立达信泰国0.2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漳州光电子持有立达信泰国96.46%的股权,智造绿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立达信泰国股权。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LED灯、灯具、智能家居、物联网产品、照明电器及其配套器件、配电开关、电工器材、控制设备及安防设备。

  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174.22万元,净资产-432.9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36.94万元(2021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0,930.27万元,净资产-941.8万元,2022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2,283.35万元,净利润-2,042.44万元(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扩展海外业务发展,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尊龙凯时。增加对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的注册资本,拟用于扩大泰国制造基地的产能;并收购智造绿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0.24%的股份,便于股权的管理。

  本次对立达信泰国增资并收购智造绿能有限公司股份前后,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1、上述信息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数据以对外投资主管机关的备案或审批结果,以及拟增资的子公司注册地的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乙、丙、丁三方为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甲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以上四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乙、丙、丁三方接受甲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4、公司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LED灯、灯具、智能家居、物联网产品、照明电器及其配套器件、配电开关、电工器材、控制设备及安防设备。

  1、公司增资扩股,乙、丙、丁三方同意放弃优先权,接受甲方作为新股东以现金方式投资228,220.00万泰铢,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甲方应于公司注册当地相关部门核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出资。

  本协议自各投资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如果发生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由股东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联恺照明有限公司、立达信国际有限公司和智造绿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智造绿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4万股(持股比例约0.24%),以20万泰铢的价格转让给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协议自各投资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如果发生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通过扩大泰国制造基地的产能以满足客户从海外交付订单的需求,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能够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也是落实公司“国内、国外双循环”策略的有力举措,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要求。长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对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起到积极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所涉及的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且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海外全资子公司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以及投资行为可能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子公司的稳健发展,保证其合法合规运作。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2年10月26日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增加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尊龙凯时,全体监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线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01.75万份调整为297.75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4人调整为19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3.75万股调整为349.75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线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以2022年10月31日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授予297.7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36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92名激励对象授予349.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8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收购智造绿能有限公司所持有立达信泰国的全部股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合计金额约4.2亿元人民币(因汇率变动,实际金额将以付款当月的记账汇率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01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谋毅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线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01.75万份调整为297.75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4人调整为19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3.75万股调整为349.75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权日、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0月31日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授予297.7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36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92名激励对象授予349.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297.75万份,限制性股票349.75万股

  ● 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36元/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8元/股。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0月31日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授予297.7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36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92名激励对象授予349.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8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尊龙凯时